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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已就业无住房本科生可申租人才公寓

时间:2011-04-10 12:17 作者:记者 项琦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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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人才办消息:温州市区已就业无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即日起可申租“聚英家园”人才公寓。申报截止时间为今年4月29日。

  此次申报租赁房源是“聚英家园”人才公寓第一期,共100套,每套建筑面积为120-140平方米左右。原则上每套安排给6人租住。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可提供房源的,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入住对象,摇号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

  在租住期限内,承租人如调离本市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未在市区重新就业或拥有其他住房的,应主动申请退出租赁住房。退出租赁房由温州市聚英家园租赁管理办公室与承租人用人单位签订《退房协议书》,承租人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金、物业等相关费用。

  ●对象:凡具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温州市区无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租住。

  ●租金:租金定价结合租住毕业生的经济状况,实施政府定价,按低于同期该地段租赁市场租金价格的原则核定,并按年度缴纳。租赁期限不超三年,第一年租金标准按当年租金价格的30%收取,第二年租金标准按当年租金价格的50%收取,第三年租金标准按当年租金价格的70%收取。租金由承租人用人单位统一代为支付,承租人用人单位在承租人工资中扣除。

  ●申请流程:符合租住条件的对象所在单位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向温州市聚英家园租赁管理办公室提出申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公示7天。申请表从温州房管局网站(http://www.wzfg.com)下载。申报地点:温州市聚英家园租赁管理办公室(设在新田园四组团8幢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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