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2 11:10 出处 温州在线
温州在线社会热点新闻,近日,在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崇信巷路段,一名7岁男童突然从商铺门口冲出马路,未观察路况,径直横穿道路,与一辆正常直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发时,电动车驾驶员虽紧急刹车,但因距离过近,仍发生碰撞,导致男童和驾驶员均受轻微伤。
经交警调查,男童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突然横穿道路,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依法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男童负全责,但因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此案例打破了“车撞人必有责”的普遍认知,凸显了交通安全规则的刚性。交警特别提醒:家长务必履行监护责任,教育孩子过马路时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切勿在道路上随意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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