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1 23:59 出处 温州在线
温州在线社会热点新闻,近期,山东东营一位律师周筱赟在建设银行取款4万元时,遭遇银行柜员反复追问资金用途(如“具体买什么”)并查核过往交易记录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有网友疑惑:我不买什么东西,我就取现金放包里背着不行吗?
该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银行的操作是否合法,以及反诈措施是否过度侵犯储户权益。以下是关键信息梳理:
事件经过
盘问细节:周律师取款4万元时,被要求说明用途(如“个人消费”后仍被追问“具体买什么”),并查核上月某笔转账的详情。因拒绝配合,银行称已联系反诈中心核实。
银行回应:建行东城支行柜员称“1万元以上需说明用途”,但周律师指出央行规定仅5万元以上需登记用途。最终银行道歉,反诈中心否认设“1万标准”。
法律争议点
合法性存疑:
央行已取消“5万元以上取现需登记用途”的规定,4万元未达门槛,银行无权强制追问。
《反洗钱法》要求银行履行风控义务,但过度盘问(如查交易记录)可能侵犯隐私权。
“无罪推定”原则:银行默认储户需“自证清白”,违背法律逻辑,储户无需证明资金合法性。
类似现象普遍
金额门槛降低:多地银行将核查标准降至1万甚至5000元,如河南平顶山有储户取5000元被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隐私追问过度:部分银行要求说明生活细节(如取3000元交学费需提供学校地址),被质疑与反诈无关。
银行与反诈中心“甩锅”
建行称“1万标准”源于反诈中心,但东营市反诈中心否认,称银行无权阻碍正常取款。
部分银行因反诈考核压力(如“拦截率”指标)采取“宁错杀勿放过”策略,导致过度审查。
专家与舆论观点
治理能力质疑:湖南日报批评银行依赖“人肉盘问”而非大数据监测,暴露治理能力不足。
反诈异化:反诈初衷被异化为“越严越安全”,牺牲公民基本权利,如取款自由和隐私权。
总结
该事件反映银行在反诈执行中存在“层层加码”问题,部分操作超出法律授权范围。储户有权拒绝无关盘问,若遇侵权可向监管部门投诉。反诈需平衡安全与权益,避免“懒政”损害公众信任。
本文“不买什么就不能取钱吗?”来源:http://www.wenzhouzx.com/news/shehui/87717.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