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王新刚恶犬咬人最新进展

2021-11-20 15:44 出处 综合

  河南安阳王新刚恶犬咬人最新进展:2021年11月19日,河南省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恶犬王新刚被停职,河南安阳不是法外之地,王新刚背景再硬也被查。

  新闻学上有个“狗咬人不是新闻”的理论,近日被一条“老人被狗咬,狗主人躲猫猫”的事件被推翻了,这一场“狗咬人”不但成为新闻,而且被一家省级电视台连续做了10期报道,而直到现在,狗主人仍未现身,问题不但未得到解决,反而是一条“狗咬人”的新闻衍生出多条系列新闻;又是新闻里套着新闻,又是小新闻升级为大新闻……一件简单的“狗咬人”事件,硬是被狗主人等一干“能量人物”给强行推上了热搜。

  复盘此事,9月份,家住安阳的王女士向河南电视台《小莉帮忙》节目求助,称家中年近80岁的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两只大型犬给咬伤,结果狗主人却矢口否认。无奈之下老人家属调取了监控视频,结果狗主人又表示不相信监控视频。

  要说这一起“狗咬人”事件,不管是那两条大狗,还是狗主人,都具有自带流量、自带热点的能量。你看,明明是自家狗咬了人,主人死硬不承认,死硬到了连监控视频都不认账的程度,还能再无赖一点吗?

  这是狗主人自带流量、自带热点的能量。再说这两条狗,明明是禁养犬——大型贵宾犬;明明是城管执法中队告诉记者说,这种犬按规定不给办犬证,归公安管,但一转眼工夫,这两条狗不但有了证,而且还有了美丽的名字,叫“心理辅导犬”,而向媒体出示犬证的,是狗主人所在单位。

  狗主人说“我从不相信(视频)”

  狗主人何许人也,自家“狗事”,却是单位出面给背书?

  据报道,狗主人名叫王新刚,为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公职人员。还有报道说,此人为安阳市市监局经检支队支队长。而实际上,市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经检支队应该是一个部门。但此人是否是支队长,还需进一步的印证。

  但不管狗主人是什么官,其能量之大却不容怀疑:城管、公安、物业都介入,省电视台报道了10期的情况下,人家仍是一副“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的样子。

  直到这两天,舆论进一步发酵,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以及安阳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这位公职身份的狗主人才有了表态。据最新报道,被咬老人家属称:社区主任打电话说王某一家想委托社区来和解,我们的要求是在媒体见证下赔礼道歉,这件事儿就可以画上句号,同时给关心此事的网友一个交代。

  而这来之不易的“和解”表态,人家狗主人大人也不是亲自出面,甚至不是亲自打电话,而是通过社区主任。就问你,牛不牛?

  按理说,矛盾纠纷的调解,有中间人也正常,但放在这件事上,当事人在千呼万唤中至今“神龙不见首尾”,不仅是本人显得不正常,更是连累到所在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由此引发的舆论风潮,已经远远超出“狗咬人”本身。

  由此来看,不管是当事人拐着弯“和解”,还是亲自露面,这事都画不上句号。就算被狗咬的老人一方认为可以画上句号,公众层面恐怕不行。关键问题在于,此事中有太多的问号,需要拉直。

  比如,禁养犬大型贵宾犬秒变“心理辅导犬”,是怎么回事?办这种犬证需要什么条件?别人养大型犬违规,为什么王新刚同志就能变“违规”为“合法”?

  而潜在公共安全风险的大型犬,变成了“心理辅导犬”,就安全了、就不咬人了吗?那此事中“心理辅导犬”咬伤老人又该怎么解释?

  最吊诡的是,一开始城管部门称涉事犬只为大型贵宾犬,属于禁养犬,按规定不予办理犬证。但在《小莉帮忙》第6其节目中,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供了相关狗证,标注为“心理辅导犬”。记者发现,监管方正是此前在第3期节目中说不予办证的那个执法中队。

  城管方面为何前后说法不一?这“心理辅导犬”证,是狗主人办的,还是单位给办的——为何单位出示给媒体?一开始不是说“是个人行为”,单位管不了吗?

  需要拉直的问号还有很多,比如,小莉和受害老人一起去狗主人单位举报,遭遇多人阻碍并与与记者等发生冲突,其中一人携带疑似“警棍”的器械;而报警后,警方回复不是警棍。但到底是什么,却无下文。

  而这一场景,是否比“狗咬人”更骇人?

  再有,事发两月后,不但是记者和受害群众反映的问题毫不进展,记者前往王某刚上级部门采访,竟被一位叫“李主任”的领导给赶了出去,并语言威胁。

  “狗咬人”的简单事件,最后竟然演变为一出少数公职人员为主角的闹剧;不能不说,此一事件确实验证了某些新闻理论的不虚。也因此,某些人“毁三观”的言行也跟显得丑陋。

  如果仅是个别公职人员自己献丑,还是小事,让人无法释怀的,是禁养大型犬秒变“心理辅导犬”背后所闪烁的滥用公权的影子,以及更多部门和公职人员“集体”护卫“有背景的狗主人”、阻碍舆论监督等荒诞场景。

  说到底,不是新闻的“狗咬人”,所以能成为热新闻,源于狗主人能量的不凡,不但是相关执法部门介入下仍然“藏得深”,而且,舆论发酵后的“和解”,都有人“代理”,似乎是,有些人和单位执意要将“狗咬人新闻”加热到底?

  而事情到了这一步,显然不只是狗主人与被咬人双方的私事,还涉及到公职人员是否违纪,以及相关部门是否存在损害公共形象等问题。就此说,当事双方和解并不能画上句号,只有监管部门介入,将公众追问的问号一一拉直,并追究相关责任,才是对各方和公众负责任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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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j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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