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背后 郭美美事件背后的神秘公司现形

2011-07-03 09:07 出处 华夏时报

  郭美美背后 郭美美事件背后的中红博爱现形

  微博炫富女郭美美身份未明,网友继续猜测。在经历了网民们多番的试错和证伪后,郭美美的神秘背景公司指向一家名为中红博爱的公司。

  6月30日下午,中红博爱原运营负责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中红博爱确实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合作运作“博爱服务站”,但他并不知晓郭美美其人,并坚称此事与郭美美无关。

  而民政系统相关人士分析,郭美美的神秘出现,疑与总额高达30亿元的“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项目分配有关。

  郭美美背后 郭美美事件背后“神秘”医疗车

  越来越多的信息显示,郭美美与中红博爱运作的“博爱服务站”难脱干系。

  在中国红十字会试图撇开其与郭美美关系时,后者在其微博中辩解说:“我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关系合作的公司,简称红十字商会,负责与人寿保险或医疗器械等广告签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

  此微博很快被删除,但仍被有心网友保存,并循线追查发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相关项目和疑似郭美美所称的红十字医疗车——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

  中国红十字总会官网2008年5月8日曾发布信息介绍“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此服务站系厢式无动力车,相对固定摆放在社区内。据介绍,每一辆车就是一个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具有紧急救护、募捐宣传、便民服务等多种功能。

  郭美美所述与该项目惊人相似,令外界惊叹离事件真相越来越近。不过,相关简介没有提及运作此服务站的企业主体。据了解,包括天略集团、香港上市公司民丰控股等均先后参与此事,但因故未能持续。

  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中红博爱公司这个项目的运作模式其实最早是天略公司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合作时设计的。

  据本报记者调查,天略2007年曾为此项目特别推动举办了一场名为“博爱之星”的红十字劝募大赛,但其后无疾而终。大赛的宣传材料显示,其主办方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而承办方是天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而据民丰控股发布的消息称,2007年9月,该公司与王鼎公司成立名为“民丰博爱小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该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便是在全国推行“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

  郭美美背后 郭美美事件背后 花落中红博爱

  天略、王鼎、民丰控股最终都没能拿下该“博爱服务站”项目,该项目最后花落中红博爱公司。

  一周前,中红博爱公司刚刚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中红博爱有两个股东,分别是北京圣华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前者占70%股份,后者占30%股份。

  本报记者通过中红博爱留于工商登记材料上的电话,与公司原运营负责人取得联系。这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他从2008年开始负责运营“博爱服务站”项目,在北京多个社区进行了铺点。但运营不久即出现困难,目前该项目处于停滞阶段,他也因此离开运营团队。

  据他介绍,中红博爱利用红十字服务车这一平台,向医疗设备制造商劝募,由后者先期免费向项目提供医疗设备,供社区居民使用。“但实际操作上,劝募不如预计的理想,再加上其他原因,项目就搁下来了。”他说。

  “我是看了网上消息才知道中红博爱变更了法人,我也不认识郭美美,我敢肯定,公司没有这个人。”上述中红博爱原运营负责人说。

  一位持续关注此事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郭美美很显然与“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项目有紧密的关系。即便与中红博爱公司无关,也不能排除与中红博爱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这位女士提醒说,中红博爱的实际控制人有以下可能人选:圣华杰法人代表王琛、中红博爱前法人代表王抗美、王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树民。“这些均姓王的人,至少有一位与郭美美关系紧密。”她大胆指出。

  郭美美背后 郭美美事件背后的中红博爱公司疑涉30亿项目

  中红博爱原运营负责人在回复本报记者关于如何实现盈利时表示,社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是公益项目而非商业项目,也不存在与中国红十字会分成的问题。

  据中红博爱此前发布的信息,该公司将在2015年之前,分期分批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的社区内投资构建3万个红十字博爱服务站。“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进社区”活动投资规模近30亿元人民币,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承办。

  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王汝鹏此前受访时称,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虽然已成立10多年,但一直未获得法人资格,没有在民政部门获准登记。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应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30亿元的大项目迟迟未能推进,可能跟商红会至今未取得法人资格有关。”民政部下属事业单位一位负责人说,无法人资格可能会影响项目资金的下拨。

  据报道,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表示,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一直在寻找社团登记途径,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取得法人资格。

  “可能的情况是,商红会在得知即将取得法人资格后,提前安排相关运营公司启动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郭美美即与此有关。”前述民政系统负责人表示,总额高达30亿元的项目对任何企业都是巨大诱惑,而项目获得方多有特殊之处。从现有信息分析,商红会已取得项目“发包权”,但运营公司出现更迭,不排除高调的郭美美与左右项目分配的权力有关。

  “当下,任何商业项目都有可能存在利益输送,郭美美事件无非是利益输送过程中的一段插曲。”上述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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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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