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不保真”是收藏法、鉴定法和行政法规缺失

2012-03-09 11:26 来源 南海网-海南日报

卖假不退货 拍卖不保真(图)
玩收藏须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资料图片

艺术品收藏市场存在着“卖假不退”、“拍卖不保真”、“古玩不打假”等所谓“行规”。究其原因,是我国古玩市场开禁多年后,相应的收藏法、鉴定法和行政法规缺失,现行法律也颇难保护消费者权益。

存银行利息低、炒股票怕大跌,还是投资艺术品靠谱时下,不少手里有些闲钱的市民渐生此类想法,于是到老街淘宝、到拍卖行竞拍、与朋友交易,通过各种途径投身收藏。记者获悉,近两年来涉及艺术品收藏的诉讼越来越多,入手赝品的市民将卖主或中介方告上法庭,却往往打不赢官司。

  王先生从一家古玩商店买回2件古玩:价值37万元的“五彩三娘教子图盘”和价值8万元的“青花缠枝花卉大觚”。过了大半年,他把古玩拿到市文联艺术品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这件器物属“高仿精仿产品”。他多次与古玩商店交涉退赔,均遭到推诿,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45万元。还有一名收藏家苏先生,花费253万元拍下一幅名家油画,经画家本人鉴定作品是假的。苏先生拿着画家的亲笔证明,将卖主推上被告席。但两位收藏者最终都没打赢官司。

  藏品属赝品已成不争事实,为何还是打不赢官司?法官解释说,古玩交易买卖是投资回报高、风险也大的一种特殊行业,在长期“交易实践”中形成一套特有运作模式,收藏者从看货到支付价款间有一段时间,应对收藏品本身有鉴别能力。而从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来看,消费者已认可拍卖行和古玩商店出具的“不保真”免责条款,且合同中对收藏品的描述与实物相符。

  收藏艺术品的另一途径,则是“圈内人”之间的私下交易,在法官看来,这种交易也颇有风险。美籍华人赵先生是朋友圈里小有名气的收藏爱好者,一次,他花9000美元买下朋友的祖传“清代康熙年釉彩水盂”。他请来鉴定机构对古董材质进行鉴定,确认成分“没有问题”。后来,其他一些圈内人士将其鉴定为赝品,赵先生遂将卖主告上法庭。法院最终没有支持赵先生的诉请,原因是鉴定机构仅对艺术品成分进行检测,并没有对其制造年代作出结论,买卖双方根据实物及鉴定报告进行交易,并不存在欺诈情况。

  采访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艺术品收藏市场存在着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市场交易中已形成类似“卖假不退”、“拍卖不保真”、“古玩不打假”等所谓“行规”。究其原因,是我国古玩市场开禁多年后,相应的收藏法、鉴定法和行政法规缺失,现行法律也颇难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业内人士建议收藏爱好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收藏品前多学习相关知识、咨询法律界人士,无论与商家还是与个人交易,最好都请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并做出详细合同约定,将风险降到最低。 ((来源:解放日报))

编辑: 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