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

2016-01-15 14:06 出处 温州日报

  浙江取消农业户口:2015年12月,浙江省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浙江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

  浙江省取消农业户口:以后都是“居民户口”啦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在两年前试点户籍改革,平阳全县87万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71万农民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壁垒,农民成为一种职业,不再是身份。

  2016年,浙江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人口身份差异标识将被取消,真正实现人的身份平等,从而助推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

  浙江全省县(市)落户更宽松,杭州、宁波、温州落户积分落户

  浙江省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街道)和其他建制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

  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将有序放开,杭州、宁波、温州城区可根据实际,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户口迁移更自由

  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明确规定,实行省内户口自由迁移,本省籍公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可以在除杭州市城区以外的浙江省范围内城镇地区自由迁移户口。

  除本人主动申请外,浙江省籍学生考入省内大中专院校不办理户口迁移。大学生毕业后,户口可以从原籍直接迁到就业地或实际居住地,从而省去大学生户口迁进迁出的麻烦。

  2016年4月3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教育、就业、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6月30日前,浙江全省各地市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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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刘宏宇 高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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